北海职业学院概况
北海职业学院是北海市目前唯一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于2003年8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学院前身是北海市师范学校,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
现有本部和湖海2个校区,占地323亩,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全日制高职在校生4000多人。学院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怡人,先后获得广西“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北海市“园林式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位于富裕、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广西北海市,其南临北部湾,是中国第一批对外的14个沿海开放的城市之一。环境优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北海职业学院办学条件
学院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先进齐备,设有电工电子、机械、餐旅、经济管理等9大类79个校内实训(实验)分室,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了24个校外实训基地,建有千兆校园网,拥有丰富的藏书。
学院设工机电工程系、旅游商贸系、经济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文化与传媒系、社科部、基础学科部七个系部,实行院系二级管理体制。
面向全国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生,现开设有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制冷与冷藏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商务英语、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文秘、市场开发与营销、艺术设计、营销与策划、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涉外旅游、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轮机工程技术、报关与国际货运23个专业25个方向。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全院高职专任教师220人,其中教授1人、博士1人、副高职称教师44人,双师型教师60人,硕士和研究生学历(含在读研究生)教师119人,同时还聘请有校外专家、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外籍教师,形成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教师素质不断提高。
截止2008年底,学院共有29个课题立项,其中省级课题9个,科研工作实现了质和量的飞跃。学院内设自治区语委批准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点,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4人;有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所,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18人,可以面向社会及在校生进行维修电工、电焊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
北海职业学院教学及生活设施现代化,安装了校园宽带网,拥有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电工电子实验室、机械实习室、艺术设计实习室、酒店客房实习室、商务谈判实习室、制冷实习室等,充分满足各专业技能培训的需要。建有现代化学生公寓及美观方便的学生综合餐厅及标准篮球场、排球场、标准草皮足球场和400m的田径场,为莘莘学子的成才提供了优良、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北海职业学院注重就业指导,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配备专职就业指导老师,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定期召开人才供求见面会。
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对象
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北海职业学院报名条件
1、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以上学生。
2、积极向上,积极学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有上进心。
北海职业学院报名方式
1、通过招生热线、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QQ等方式报名,或到当地报名点及学校现场报名
2、以预交学费为准确定学位,额满即止。
3、开学时凭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到同和校区新生注册处面试,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
北海职业学院学费
招生专业
学费
学前教育
6000
小学教育
6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7300
室内艺术设计
7300
人物形象设计
65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6000
环境艺术设计
7300
文秘
5500
商务英语
5500
工程造价
7000
建设工程管理
7000
酒店管理
62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6200
市场营销
6200
旅游管理
62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6300
物业管理
5800
烹调工艺与营养
7000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7000
空中乘务
7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68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6700
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
68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7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6700
轮机工程技术(限男生)
6500
制冷与空调技术
67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620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67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6800
物流管理
6300
会计
6300
财务管理
6300
投资与理财
6200
工商企业管理
62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6200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6200
人力资源管理
6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50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70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500
应用电子技术
6500
电子商务
63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6500
移动通信技术
6500
互联网金融
620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6500
北海职业学院助学政策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院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广西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助、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中,一等学院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二等学院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学院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学院单项奖每人每年每项200元。
2、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补助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补助2300元;一等学院助学金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二等学院助学金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专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确定。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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